缝衣曲,1941Epub+Pdf+Mobi+Txt+Azw3 下载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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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国内首次引进,美国女作家多萝西·帕克的22个中短篇小说,涉及两性关系、阶级矛盾等,反映20世纪20年代美国人的愤世嫉俗和多愁善感,这种相互交织的情感近乎发狂。

她笔下的女性角色真实鲜活、拥有多种样貌,她们一时沉浸在大萧条时期纸醉金迷的享乐之中,生活矛盾重重,充满挑战——而这样的生活,21世纪的女性再熟悉不过了。

作者简介

多萝西·帕克(Dorothy Parker,1893—1967)生于美国新泽西州,是一名诗人、编剧、评论家和讽刺作家。

帕克的写作事业始于20世纪初,从1925年起为《纽约客》供稿,从此进入美国大众读者的视野。

她的短篇小说《高个儿金发女郎》荣获“欧·亨利最佳短篇小说奖”。其作品曾两次提名奥斯卡最佳剧本,多部作品改编为电影、电视剧。

她的诗歌及短篇小说经常犀利直率地调侃当代人性格上的弱点,涉及两性关系、阶级矛盾等多种当代话题,具有讽刺意蕴,同时不失悲悯之情。

其文风简短有力、风趣夸张,仿佛严肃探讨社会问题的政客身着刺眼亮丽的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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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试读:

高个儿金发女郎BIG BLONDE

黑兹尔・莫尔斯个头高大,相貌俊俏,是那种能让男人在说出“金发女郎”这个词时一边咋舌,一边调皮地摇头晃脑的女人。

她为自己纤小的双足而自豪,出于虚荣心总是穿小号尖头高跟鞋,为此吃了不少苦头。

顺着她皮肉松弛、遍布暗淡棕褐色晒斑的双臂看下去,会发现一双手指纤长微颤、指甲厚实圆突的手,与手臂很不相称,显得很怪。她爱在手上戴些小珠宝饰品,但却使双手减色不少。

她并不爱回忆往事。三十五岁左右时,旧时光在她脑海里就已变成一组摇曳不定的模糊镜头,仿佛一部未拍完的电影,讲的都是陌生人的故事。

她二十多岁时,头脑已不甚清楚的孀居母亲终于去世,随后她在女装批发公司找到份模特的工作——直到现在,那一天仍值得这位高个儿女子自豪。从那以后她就涂脂抹粉,站得笔直,酥胸高高耸起,光彩照人。

工作不累,而且她能见到许多男人,并与他们一起消磨夜晚,男人们的笑话总会逗得她大笑,她也会夸他们的领带好看。男人们喜欢她,她也觉得这是件好事。

在她看来,为讨人喜欢所做的努力都是值得的。你使人快乐,男人就会喜欢你

他们喜欢你,就会带你出去,这就可以了。

所以她成功地变成一位讨人喜欢的女人。她讨人喜欢,而男人喜欢这样的人。

没有别的消遣能转移她的注意力,无论是更简单还是更复杂的消遣都不能。她从没想过是否有更好的方法消磨时间。

她的想法,或者更准确地说,她接受的想法与其他外貌类似的金发女郎相当合拍,而她与她们也交上了朋友。

在这家女装公司工作几年后,她遇到了赫比・莫尔斯。此人身材瘦削,行动敏捷,颇有魅力。

他棕色的眼睛闪亮,眼角有狡黠的皱纹,爱拼命啃咬指甲周围的皮肤。他爱喝酒,而她觉得这个爱好很有趣。

她有个习惯同他打招呼时,总是用他昨晚醉酒的样子作为开场白。

“噢!你真可爱,”她忍不住要笑,“你总是想请那个侍者一起跳舞。那样子要笑死我。

她对他一见倾心。

他飞快的语速、含混的发音以及对滑稽剧或连环画中的贴切短语的引用逗得她特别开心。

他把精瘦的胳膊使劲塞进她外套的袖管里,紧紧贴着她的胳膊,这使她非常兴奋。她想要摸摸他潮湿平整的头发。

他也马上被她吸引住了。认识六周后,他们结了婚。

一想到要当新娘她就开心,与人半真半假地打情骂俏时也常把这事挂在嘴边。

之前也有不少人向她求婚,但求婚者都是服装公司的顾客,是些无趣的矮胖男人,还有来自得梅因、休斯敦、芝加哥和——用她的话说——更好笑的地方的人。

一想到要离开纽约住在别处,她就有种滑稽的感觉。与人在美国西部同居,她无法把这样的事情当作认真的求婚。

她盼着有人能娶她。她现在快三十岁了,日子过得并不好。

她日渐懈怠松散,失去了锐气,而且她的金发逐渐暗淡,她只好笨拙地用双氧水漂洗。对于自己工作的恐惧偶尔会掠过心头。

过去的千百个夜晚,她与相识的男士在一起时,大家认为她“讨人喜欢”。但现在如果不去有意识地表现自己,想自然而然地得到这个评价已经不太可能了。

赫比收入尚可,让他们能在远离市中心的地方租个小公寓。餐厅布置得像修道院的餐厅,一只红褐色的球形玻璃灯罩从天花板中央垂下来。

起居室里放着一套带有加厚软垫的沙发,还有一株波士顿蕨和一张亨纳[3]创作的《抹大拉》的复制品,画里的红发女人在腰间裹着块蓝布。卧室漆成灰色和陈旧的玫瑰色,赫比的照片放在她的梳妆台上,而她的照片放在赫比的五屉柜上。

她会做饭,而且做得很好

她还去市场采购、与送货的男孩和黑人洗衣女工聊天。她爱这间公寓。

她爱自己的生活。她爱赫比。

在新婚的头几个月,她把所有的热情都倾注在他身上。

她之前没有意识到自己有多累。

对她来说,不再做个“讨人喜欢的人”是开心事、新游戏和休假。

如果她头疼,或是足弓抽痛,她就会孩子气地、可怜巴巴地诉苦。如果情绪平静,她就沉默不言。

如果眼中有泪,她就让它流下来。

结婚第一年,她很容易就养成了动不动就哭的习惯。

当年她还是个“讨人喜欢的人”时,人们也都知道她时不时会毫无来由地泪如泉涌。

她在剧院里的表现常被大家当成笑柄。她会为剧中的任何事情而哭泣,比如说剧中的小衣服、不求回报的深爱、诱惑、纯洁、忠仆、婚姻和三角恋。

“黑兹尔哭了,”她的朋友们会看着她说,“她又控制不住了。”

嫁人后她就松了口气,从此自由自在地倾泻眼泪。

对她这样笑口常开的人来说,哭泣反倒成了享受。

她可以与所有悲惨之事共情。她很敏感。

每当看到报纸上关于拐卖婴儿、遗弃妻子、失业的男人、走失的猫和英勇的狗的报道时,她总会轻声哭上很长时间。甚至报纸不在眼前时,这些事情还在她的脑子里转来转去,同时泪珠会有节奏地划过她的丰颊。

“说真的,”她会告诉赫比,“只要停下来想这事,就发现全世界都充满了悲伤。”

“是吧。”赫比会说。

她谁也不想念。那些把她和赫比撮合到一起的老朋友起先还在他们的生活中徘徊,后来就彻底退场。

她想到这一切时,只会觉得合适。这就是婚姻。

这就是静好的岁月。

但问题是,赫比并不觉得这样的日子有趣。

有一段时间,他喜欢和她单独待在一起。他发现主动与外界隔绝是新奇而甜蜜的体验。

然而它突然失去了魅力。就像某个晚上他还和她一起坐在热烘烘的起居室里,简直别无所求

而第二天晚上他就受够了这一切。

她那种捉摸不定的忧郁情绪使他心烦意乱。

起先,如果他回到家,发现她略显倦态、郁郁寡欢的话,他会吻她的脖子,拍她的肩膀,求她告诉她的赫比出了什么事。

她喜欢这样。但时间一长,他就发现她从来都没有要紧的事。

“,看在上帝的分上,”他会说,“又来这套了是吗?
好吧,你就坐在那儿抱怨个够吧。我要出去了。

他会走出公寓,把门砰地带上。他会喝得醉醺醺的,很晚才回来。

她完全搞不清婚姻出了什么问题。他们起初浓情蜜意,随后就成了敌人,中间似乎没有任何过渡。

她从来也没弄明白这是为什么。

他花在下班路上的时间越来越长。她极度痛苦地想象汽车从他身上轧过,他流着血死去,尸体被盖上白床单。

然后他安全回来,她就不再害怕,而是闷闷不乐,觉得受到了伤害。如果某人想和另一个人待在一起时,他会尽快赶回来。

她特别希望他也愿意和自己待在一起。有他在,她的时间才过得有意义。

他通常将近九点才回家吃晚饭。回来时他总是喝了很多酒,酒劲慢慢消退时,他会大声发牢骚,稍不如意就吹胡子瞪眼。

他说自己太紧张,没法坐在那儿一晚上什么也不做。他吹说他这辈子从未读过一本书——也许这话有很大水分。

“想让我做什么呢——整晚都坐在这个垃圾堆上?
”他会反问,然后再次摔上门出去。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管不住他,她连他的面都见不到。

她与他激烈地争吵。

她曾偶然拥有那种美妙的家庭生活,她会用尽手段来捍卫它。

她想要那种“温馨的家”。她想要一个清醒、温柔的丈夫,能按时回家吃饭,按时去上班。

她想要甜蜜舒适的夜晚。出轨其他男人的想法对她来说非常可怕

而一想到赫比可能在别的女人那里找乐子,她就会发疯。

似乎所有她读过的东西,包括从杂货店租书处借阅的小说、杂志故事、报纸的妇女版,都在讲述失去丈夫欢心的妻子的故事。而比起关于整洁温馨的婚姻生活的描写和“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故事来,前者她更能看进去。

她担惊受怕。有几次赫比晚上回家,发现她已下定决心,穿好衣服——她只能把旧衣改得更贴身——还抹了胭脂。

“我们今晚一起去——你怎么说的——找乐子吧,怎么样?
”她会向他喊,“死人才无所事事呢。”

于是他们就一起出门,去小餐馆或消费水平没那么高的卡巴莱歌舞厅,但效果并不好。看赫比喝酒再也不能使她快活起来。

她也不会再为他的古怪念头大笑。她紧张地细数他的放纵行为。

她总是忍不住劝他“啊,行了,赫比,你已经喝得够多了,是吧?
你早上会难受的。”

他会立刻勃然大怒。

,她只会嘀嘀咕咕、嘀嘀咕咕地发牢骚。

她真是个讨厌的家伙!接着就是争吵,然后两人中的某一个会起身,怒气冲冲地大步离开。

她已经想不起自己究竟是哪天开始喝酒的了。

她的日子连在一起,中间没有明显分界。

它们就像敲在窗玻璃上的雨点一样,汇聚成细流,慢慢流走。她已经结婚六个月了,然后是一年、三年。

以前她从不用喝酒。

当其他人都在认真地喝酒时,她在桌旁坐上大半个夜晚也不会神情萎靡、无精打采,也不讨厌其他人喝酒。

如果她喝杯鸡尾酒,那就算是很不寻常的事了。接下来的二十分钟内大家都会以此来打趣她。

但现在痛苦在啃噬她的心。争吵过后,赫比就会夜不归宿,而她无从知晓他在哪里过夜。

她的心在胸腔里缩成一团,隐隐作痛,各种念头会在她脑子里如电扇一样飞快转动。

她讨厌酒味。杜松子酒——无论是纯的还是混合在别的饮料里——都会马上让她恶心。

尝试过几次后,她发现苏格兰威士忌最适合自己。她喝时不加水,因为这样上头最快。

赫比逼她喝酒。他很高兴看她喝酒。

两人都觉得这样可以使她重新兴高采烈,他们在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也可能会重现。

“‘真是个好女孩’[4],”他会称赞她,“燃起来吧,宝贝。”

但这并没弥合他们之间的裂痕。

她和他一起喝酒时,只有那么一会儿是快乐的,然后不知道谁起个头,他们就会莫名其妙地大吵一架。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他们想不起发生过什么事,也记不清自己说过什么话、做过什么事。但两人都觉得自己深受伤害,咬牙切齿地痛恨对方。

随后几天是报复性的沉默。

曾经有段时间,他们吵架后会和好,而且通常是“床头吵架床尾和”。他们互相亲吻,用各种昵称来称呼对方,同时保证会改过自新……“,以后会好的,赫比。

我们会过上幸福的生活。我脾气不好。

我猜之前我一定是累了。但一切都会好起来。

你会看到的。”

现在已经没有温情的和解了。

酒精使他们暂时通情达理,他们只能在这段短暂时间内保持友好关系

而再接着喝下去,新的战争又会爆发。

先是吵,再是动手。他们会高声互相谩骂、推推搡搡,有时还会狠狠地互掴耳光。

有一次她的眼睛被打伤了,赫比第二天被她的乌青的眼睛吓了一跳。他没去上班

她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提出种种补救措施,用各种可怕的词责骂自己。

但后来他们又喝了几杯——“好让我们关系融洽”。她一再伤感地提到自己的伤,于是他又开始对她大喊大叫,然后冲出家门,两天未归。

他每次怒离家时,都威胁说不会再回来。

她不信他,也没考虑过分开。

她的潜意识里总有怠惰而模糊的希望,认为现状会改变,而她和赫比会突然安定下来,过上平和的婚姻生活。这里有她的家、家具、丈夫和社会地位。

她别无选择。

她不再忙来忙去,只是闲散度日。她也不再因同情别人而落泪,现在她的热泪只为自己而流。

她不停地在房间里踱步,思绪机械地绕着赫比打转。在那些日子里,她开始痛恨独处,之后也永远没能战胜这种痛恨。

一切顺心时,独处倒没什么,但心情忧郁时,你会恐惧得要命。

她开始独酌整天都在喝,但每次喝得不多,持续时间也不长。只有和赫比在一起时,酒精才会使她神经紧张,动不动就发火。

独自饮酒时,酒精使她感觉迟钝。她活在酒精制造的迷雾中。

她的生活呈现出梦幻般的色彩。没什么会令她吃惊了。

有位马丁太太搬进大厅对面的那间公寓。她是位大块头金发女人,年近不惑,长得活脱是莫尔斯太太未来的样子。

相识后,她们马上就成为形影不离的密友。莫尔斯太太几乎长在对面的公寓里。

她们一起喝酒,第二天早上再互相鼓励着从宿醉中振作起来。

她从不向马丁太太倾诉关于赫比的烦恼。这个话题让人心绪烦乱,她无法从谈话中找到安慰。

她在外人面前说丈夫是因为工作太忙了才顾不上家里。没人把这当回事,因为在马丁太太的圈子里,这样的丈夫不过是个影子角色。

谁也没见过马丁太太的配偶,您可随意认定此人身故与否。

她有位名叫乔的追求者,几乎每晚都过来看她。

他经常带几位朋友,即所谓的“小伙子们”一起来。“小伙子们”都是大个子、皮肤红润、好脾气的男人,年纪大概在四十五至五十岁之间。

莫尔斯太太很高兴被他们邀请去聚会,因为赫比现在晚上很少在家。如果他回家,她就不去马丁太太那里。

如果晚上两人在一起就会吵架,但她还是会和他在一起。她总是怀着个小小的、未曾宣之于口的念头也许从今晚开始,一切都会好转。

“小伙子们”每次到马丁太太家都会带来不少酒。

莫尔斯太太跟他们一起喝酒,变得活泼、和善且大胆。

很快她就在这群人中大受欢迎。当酒劲模糊了与赫比最近一次大吵的记忆后,她会为他们的奉承兴奋不已。

她脾气坏吗?
她招人厌吗?
算了吧,有人可不这么想。

“小伙子们”中有个名叫艾德的人。他住在尤蒂卡[5],大家以敬畏的口气说他在那里有“自己的生意”。

但他几乎每周都来纽约。他已婚。

他给莫尔斯太太看过自己儿女的近照,而她则对此真诚地大加赞美。很快大家都接受了艾德是她的“特殊朋友”这一事实。

打扑克时他押她赢,还坐在她身边,不时用膝盖蹭她的膝盖。她很幸运。

她经常带着张二十美元或十美元的钞票,或是一把皱巴巴的美元回家。金钱使她开心。

用她的话说,现在赫比在钱的方面“走背运”。如果问他要钱的话,两人就会马上吵起来。

“你他妈要钱干什么?
”他会说,“都花在苏格兰威士忌上吗?

“我要试着让这房间多少体面点。”她会反驳。

“别想那些了,听到没?
噢,不,大爷我可不想操心这些。”

就像她记不起具体是哪天开始喝酒的一样,她也想不起与艾德确定关系是哪一天。他习惯进门时亲她的嘴,告别时再来一个吻。

此外在整个晚上,他会蜻蜓点水般亲她,以表示对她的赞许。与其说她讨厌它,不如说她喜欢它。

她不跟他在一起时,从来想不到他的吻。

他会恋恋不舍地抚摩她的肩背。

“轻浮的金发女郎,?
”他会说,“像个洋娃娃。”

一天下午她从马丁太太家回来时,发现赫比在卧室里。他已经有好几晚没回过家了,显然是一直在喝酒。

他脸色灰白,双手好像触电一样颤抖。床上有两个打开的旧手提箱,里面的东西堆得高高的。

他的衣柜上只剩下她的照片。柜门大敞,能看到里面除了衣架空空如也。

“我要搬出去。我已经受够这一切了。

我在底特律找了份工作。”

她坐在床边。她头天晚上喝得太多了。

跟马丁太太一起喝的那四瓶苏格兰威士忌只会让她更晕。

“新工作好吗?
”她问。

“,是的,”他说,“看起来不错。”

他艰难地合上其中一只手提箱,低声咒骂它。“银行里还有点钱,”他说,“存折在最顶上那个抽屉里。

家具和里面的东西是你的了。”

他看着她,额头青筋跳动。

“该死的,我受够了,听着,”他喊道,“我受够了。”

“好的,好的,”她说,“我能听见你说话,不是吗?

她看着他,两人就像分坐在一架大炮的两端。她的头开始痛,仿佛正有锤子一下下敲着它。

她干巴巴的声音使人厌烦。她之前不该提高声音讲话的。

“走前不喝一杯吗?
”她问。

他又看看她,一边嘴角猛地挑起。“又想吵架来换换心情吗?
是不是?
”他说,“好主意。

行,来几杯吧,怎么样?

她去食品储藏室,为他调了杯掺苏打水的威士忌,给自己的杯中倒了几英寸[6]高的威士忌,然后喝光。随后她又为自己准备了一份,把两只杯子端回卧室。

他已经把两只手提箱都捆好,还戴上了帽子,穿上了外套。

他接过自己的苏打水威士忌。

“那么,”他突然迟疑地笑了一声,“祝你好运。”

“祝你好运。”她说。

他们喝了酒。他放下玻璃杯,拎起沉重的行李箱。

“我得去赶六点左右的火车。”他说。

她跟着他下楼走到大厅。马丁太太曾固执地在留声机上反复播放同一首歌,现在它在她脑海里回荡。

她从来就不喜欢这歌。

夜以继日,

通宵玩乐。

我们难道不开心吗?

他把行李放在门边,转身面对着她。

“唔,照顾好你自己。你会好好的,对吧?

“,当然会的。”她说。

他打开门,然后又走回她身边,伸出手来。

“再见,黑兹尔,祝你好运。”

她抓住他的手握了握。

“对不起,我的手套是湿的。”她说。

他带上门,她回到食品储藏室。

那天晚上她走进马丁太太家时红光满面,精神抖擞。“小伙子们”都在,艾德也在其中。

他很高兴能进城,快活地高声说笑,不停开玩笑。但她悄悄跟他说了一分钟话。

“赫比今天走了,”她说,“去西边生活了。”

“是吗?
”他说。他看着她,同时玩弄别在胸前口袋里的自来水笔。

“你觉得他不会回来了,是不是?
”他问。

“是的。我知道他不会回头了。

我知道。是的。

“你还会继续住在大厅对面吗?
”他说,“接下来你有什么计划?

“呀,我不知道。我才不在乎呢。

“,算了,话不能这么说,”他告诉她,“你需要什么——你需要来一杯。这个怎么样?

“是的,”她说,“干脆利落。”

她玩扑克牌赢了四十三美元。牌局结束后,艾德送她回公寓。

“亲我一下,行吗?
”他问。

他用粗壮的手臂将她拥入怀中,狠狠吻她。她完全无动于衷。

他把她推远点,盯着她看。

“抱得太紧了是吗,宝贝?
”他不安地问,“没有不舒服吧,是不是?

“我吗?
”她说,“我开心极了。”

艾德早上走时带上她的照片。他说自己想要她的照片,好在尤蒂卡时看。

“你把衣柜上那张拿走吧。”她说。

她把赫比的照片放在抽屉里,免得再看见它。她看到它就想把它撕碎。

她强迫自己不再去想他,而且相当成功。威士忌使她的思维变慢。

醉乡中她几乎得到了安宁。

她接受了与艾德的关系,顺顺当当却不动感情。他不在时她很少想到他。

他对她很好,经常送她礼物,还定期给她零花钱。她甚至还能有余钱存起来。

她过日子从不计划,但她想要的东西很少。与其把钱随手乱放,不妨存进银行。

公寓租约快到期时,艾德建议她搬家。他跟马丁太太和乔在打牌时起了争执,因而关系紧张。

纷争迫在眉睫。

“你搬出这见鬼的地方吧,”艾德说,“我想让你住在纽约中央火车站附近。这样我来看你也方便些。

于是她在火车站附近租下间小公寓。有个黑人女佣每天都来为她打扫房间并煮咖啡,因为她说自己已经“干够了家务”。

而艾德跟一位热情的家庭妇女结婚二十年之久,很赞赏这种富有浪漫气息的一无是处,并因为支持和赞赏这种一无是处而感到自己是个十足的上流人士。

出去吃饭之前她只喝咖啡,但酒精使她变胖。她认为禁酒令[7]

只是大家用来开玩笑的。只要想要,就总是能得到。

她不会大醉,但也很少接近清醒。要想一直保持晕乎乎的状态,她每天就需要更多零花钱。

如果喝得太少,她就会郁郁寡欢。

艾德带她去“吉米家”餐厅。他虽短暂客居在此,却常会被大家错认为本地人,于是他感到骄傲。

他很得意,因为他知道几家新近开的小餐馆,位于简陋赤褐色沙石房子的底楼。只要报出某位常客朋友的名字,就经常会得到少见的威士忌和新鲜的杜松子酒。

“吉米家”是他的熟人最喜欢的地方。

莫尔斯太太在那里通过艾德结识了不少男女,很快就成了朋友。艾德在尤蒂卡时,新结识的男人们经常带她出去。

他为她如此受欢迎而自豪。

她养成了没有约会时就独自去“吉米家”的习惯。她肯定会在那儿碰到熟人,跟他们一起待着。

这是她的朋友——无论男女——的俱乐部。

“吉米家”里的女人看起来都很像。

这很怪,因为这个小圈子里的人时常变化有的吵了架,有的搬走了,有的攀上更有钱的金主。

然而新人总是同她们所取代的旧人颇为相似。她们都是高大的女人,身材粗壮,双肩宽阔,胸部丰满,宽宽的脸庞肌肤柔软,光彩照人。

她们常常大笑,露出不透明的、没有光泽的牙齿,看上去像方形陶片。她们看上去很高大健康,但却有丝丝迹象透露出,难以戒掉的小习惯正影响着她们的健康。

她们的年纪可能是三十六岁或四十五岁,或者介于两者之间。

她们的全名由自己的名字和丈夫的姓氏组成弗洛伦斯・米勒太太、维拉・莱利太太、莉莲・布洛克太太。这同时体现了婚姻之稳固,以及自由之魅力。

只有一两位确实离婚了。大多数人从来没有提到过自己面目模糊的配偶。

有些分居时间较短的女人描述丈夫时,所用的措辞仅停留在生物学层面。有几位是母亲,每人只有一个孩子——在某地上学的男孩,或是由外婆照顾的女孩。

快到早上时,她们会流着泪把孩子们的柯达照片给别人看。

她们都让人觉得很舒服,热情友好,而且不可避免有些发福。

她们过得很安逸,同时镇定自若、相信宿命——尤其相信财运。

每当资产减少到要触及红线,就会出现一位新的供养人。而这种情况经常出现。

每个人的目标都是要找张永久饭票,为她们付清所有账单,而她们也会以马上甩掉其他追求者作为回报,而且可能还会爱此人爱到极点。因为到目前为止,她们所有人的感情都不确定、平静而且随遇而安。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这一理想归宿也越来越难得到。她们认为莫尔斯太太很幸运。

艾德那年生意不错。他提高了她的零花钱额度,还给她买了件海豹皮外套。

但她和他在一起时,必须当心自己的情绪。他坚持要她快快乐乐的。

他不愿听她说起疼痛或疲倦。

“嗨,听着,”他会说,“我也有烦心事,而且还不少。没人想听别人的麻烦,甜心。

你得做个讨人喜欢的人,同时把它忘掉。明白吗?
好,那就对我笑一笑。

这才是我的宝贝。”

她从来提不起兴趣同他像之前同赫比那样吵架,但她想享有偶尔倾吐悲伤的特权。很奇怪。

她见过的女人都不必控制情绪。弗洛伦斯・米勒太太经常会大哭一阵,而男人们只想鼓励并安慰她。

其他人整个晚上都在悲痛欲绝地抱怨烦恼和病痛,而陪同者会深表同情。但当她自己情绪低落时,大家马上就不再欢迎她。

有一次在“吉米家”她无法打起精神,艾德就走出去,把她独自留在那儿。

“你怎么不待在家里,非得出来把大家的晚上都毁了?
”他曾咆哮道。

如果她不能显得轻松愉快,甚至她的点头之交也要发脾气。

“你到底怎么了?
”他们会说,“做点你这个年纪该做的事,行吗?
喝点酒,振作起来。”

她和艾德的关系维持了近三年后,他搬到佛罗里达州生活。他不愿离开她。

他给了她一张大额支票,还有某只优质股票。告别时他淡色的眼睛湿润了。

她不想念他。他一年大概有两三次来纽约,下了火车就径直匆匆赶来看她。

他来时她总是很高兴,但他离开时她也不会遗憾。

艾德的某位熟人查理已经爱慕她好久了,他们也是在“吉米家”遇见的。他总是找机会抚摩她,凑近她说话。

他再三问他们所有的朋友有没有人听过她那么悦耳的笑声。艾德离开后,查理成为她生活的主角。

她将其归为“不算太差”的那一类,提到他时也这么说。她跟查理在一起有近一年时间,然后就在他和西德尼之间周旋——后者也是“吉米家”的常客。

接着查理彻底从她的生活中溜走了。

西德尼是个衣着光鲜、聪明伶俐的小个子犹太人,也许最能令她满意。他总是逗她开心,她的笑是真心的。

他全心全意地爱慕她。

她柔软的身段和大块头让他快乐。

他觉得她棒极了,也时常告诉她这个,因为她饮酒后兴高采烈、精力充沛。

“我曾经有个女朋友,”他说,“每次她喝了酒都要试着从窗户跳出去。耶稣!”他充满感情地加了一句。

后来西德尼娶了位富有但警惕的新娘,然后比利来到她身边。不对——西德尼后面是菲德,然后才是比利。

她记忆模糊,总是想不起来男人们是如何走进自己的生活,又是如何离开的。没有惊喜。

他们来时她并不激动,离开时她也不觉得悲伤。她似乎总能吸引男人。

后来再也没有哪个男人像艾德那样富有,但他们都以自己的方式慷慨解囊。

曾有一次她听到赫比的消息。她和马丁太太约在“吉米家”吃饭,旧日友谊重新焕发勃勃生机。

那位仍爱慕马丁太太的乔出差时见到了赫比。他已经在芝加哥定居,看起来过得不错。

他正和某个女人住在一起,似乎对她很着迷。莫尔斯太太那天喝得很多。

她对这消息略有兴趣,就像是听人讲了许多关于某君的风流韵事后思索了一会儿,发现此人的名字还很熟悉。

“见鬼,我应该有近七年没见过他了,”她评论道,“呀,七年哪。”

她渐渐分不清日子,因为它们是那么相似。她从来记不得日期,也不知道某天是星期几。

“我的天哪,那是一年前的事了!”与别人谈话重新提及某事时,她会惊叫起来。

她大部分时间都很疲惫。疲惫而忧郁。

几乎事事都会使她忧郁。她在第六大道上看到那些挣扎前行的老马走在车辙上一步一滑,或是站在路边,头垂到饱受摧残的膝盖前。

她穿着尖头香槟色高跟鞋,拖着疼痛的脚蹒跚走过,这时忍了很久的眼泪会涌出来。

死亡的念头萦绕在她心间,使她昏昏欲睡。死亡也会很,可以平静地安息。

第一次想到自杀时,她并不觉得这是结束,也不感到震惊,似乎这个念头一直在伴随着她。她突然开始关心报纸上所有关于自杀的报道。

当时自杀很流行,但或者是因为她如此急切地寻找自杀者的报道,才会看到这么多相关消息。一读到这些消息,她心里就踏实了。

有这么多自愿放弃生命的同道者,于是她有了种亲密无间的团结之感。

她在威士忌的帮助下入睡,一直睡到下午才醒。

她躺在床上,手里拿着酒瓶和酒杯,直到该穿好衣服出去吃饭的时间才下床。

她开始对酒精有些茫然的不信任感,觉得它像某个拒绝帮自己小忙的老朋友。大部分时间里,威士忌仍能使她平静下来,但那团酒精带来的云雾有时会突然毫无来由地抛弃她,于是所有生灵的悲伤、困惑和烦扰都来折磨她。

纵情享乐时,她也总会想到凉爽僻静的长眠之处。她从未被宗教信仰困扰,对死后生活的憧憬也吓不倒她。

白天,她梦想着永远不必再穿紧窄的鞋子,不必再大笑、倾听和爱慕别人,也永远不必再做讨人喜欢的人。永远不。

但你该怎么结束生命呢?
一想到从高处跳下去,她就觉得头晕恶心。

她也接受不了枪。

在剧院里,如果有演员拔出左轮手枪,她就会把手指塞进耳朵眼儿里,直到枪响后才敢再次看向舞台。她的公寓里没有汽油。

她长时间地盯着自己纤细手腕上的浅蓝色血管——用剃须刀片割一下,就万事大吉。但那会疼的,会非常痛的,还要见血。

毒药——这种东西无味、起效快而且无痛苦,正是她想要的东西。但药店不会卖给你,因为这是违法的。

她几乎想不出别的办法了。

现在又有个新的男人特出现。他又矮又胖,要求苛刻,喝醉时很能折磨她的耐心。

但在遇到他之前的那段时间里,她只偶尔有过几次露水情缘,因此能稍微稳定下来使她颇为开心。还有,阿特必须连续离开几个星期去推销丝绸制品,这段时间她能惬意地休息一段时间。

她和他在一起时尽力讨他喜欢,虽说这种努力让她自己也感到烦恼。

“你是世上最讨人喜欢的。”他会把脸埋在她的脖颈处喃喃,“世上最讨人喜欢的。

一天晚上,他带她去“吉米家”,她和弗洛伦斯・米勒太太一起去洗手间。两人一边用口红描画出弯曲的唇线,一边交流失眠的经历。

“老实说,”莫尔斯太太说,“如果上床前不喝足威士忌,我连眼睛都闭不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

忧郁!就这样躺着失眠,能不忧郁吗?
!”

“听我说,黑兹尔,”米勒太太摆出夸张的样子,“告诉你吧,如果我不吃佛罗拿[8],一年到头都睡不着。那东西能让你睡得像头猪。

“那是毒药吗,还是什么东西?
”莫尔斯太太问。

“,你要是吃太多了就会完蛋,”米勒太太说,“我只吃五粒——是片剂。我不敢多吃。

但五粒就足够你呼呼大睡。”

“在哪儿能买到这种药?
”莫尔斯太太觉得自己相当狡猾。

“在新泽西,想买多少就买多少。在这儿,如果没有医生的处方,他们不会卖给你的。

完事了吗?
我们最好回去看看小伙子们在干什么。”

那天晚上,特和莫尔斯太太在她的公寓门口告别,因为他的母亲在城里。莫尔斯太太仍然清醒,碰巧她的碗橱里没有威士忌剩下。

她躺在床上,看着上方黑色的天花板。

她比平时早起床,去了新泽西。她从未坐过地铁,也搞不清楚它是怎么回事。

于是她去宾夕法尼亚车站,买了一张去纽瓦克市[9]的火车票。一路上她并未特别思考过什么。

她看着周围女人们无精打采的帽子,透过污迹斑斑的窗户凝视着外面单调粗糙的风景。

在纽瓦克市她走进的第一家药店里,她提出要买爽身粉、指甲刷和一盒佛罗拿药片。她买粉末和刷子,是为了让安眠药看起来也像是自己的日常用品。

店员对此毫不在意。“我们这里只有瓶装的。

”他说,然后用一只小玻璃瓶给她装了十粒白药片,再包起来。药片在瓶子里摞在一起。

她去了另一家药店,买了面巾、橙木棒和一瓶佛罗拿药片。这里的店员对此也不感兴趣。

“行了,我想这些够药死一头牛了。”她想,然后回到了火车站。

回到家里,她把那些小药瓶放在梳妆台的抽屉里,站在那儿,带着如在梦幻中的温柔神气看着它们。

“它们就在这儿,上帝保佑它们。”她吻了自己的指尖,把每个小瓶都碰了一下。

那个黑人女仆正在起居室里忙碌。

“嗨,内蒂,”莫尔斯太太喊道,“帮个忙好吗?
跑步去‘吉米家’,给我买一夸脱苏格兰威士忌。”

她着歌,等那女孩回来。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威士忌像她第一次求助于它时那样温柔地满足她。

独处时酒精使她心情平静、头脑茫然。

在“吉米家”,她是所有人中最快乐的。特对她很满意。

然后,某个晚上她约特去“吉米家”吃晚餐,这个用餐时间算是比较早。之后他要去出差,要离开一个星期。

莫尔斯太太下午一直在喝酒。当她打扮好出门时,觉得自己愉快地甩掉了困意,精神抖擞。

但当她走到大街上时,威士忌的酒劲完全退去,有种缓慢而折磨人的痛苦揉搓着她,这种感觉是如此可怕,使她站在人行道上,摇摇晃晃,一时无法再向前走。那是个灰蒙蒙的夜晚,下着一阵阵肮脏的小雪,深色的冰面在街道上闪亮。

她慢慢穿过第六大道,故意拖着脚走。一匹伤痕累累的高头大马拖着辆快散架的运货车走过,在她面前卧倒,膝盖跪在地上。

赶车人尖叫着咒骂,疯狂地鞭打这头畜生,每抽一下都要从肩膀上方把鞭子抡过来。而那匹马挣扎着,想在湿滑的柏油路上站稳。

一群人聚过来,兴致勃勃地围观。

当莫尔斯太太到达“吉米家”时,特正等着她。

“看在上帝的分上,你怎么了?
”一见面他就问她。

“我看到一匹马。,我——作为人类,对马儿们觉得抱歉。

我——不光是马,一切都很糟糕,不是吗?
我无法自拔。”

“,无法自拔,我亲爱的,这些念头是什么意思?
你有什么无法自拔的?

“我就是没有办法。”她说。

“,想想办法吧,亲爱的,振作起来成吗?
快点来坐下,别摆出这副面孔。”

她努力喝酒,尽力尝试,但还是无法克服忧郁。其他人也过来一起吃饭,对她的沮丧品头论足。

她拿他们没办法,只能强作欢容。她看准时机用手帕轻轻拭眼睛,免得被人注意到,但有几次被特发现了。

他皱着眉头,不耐烦地在椅子上动来动去。

他要去赶火车的时候,她说自己也要回家了。

“这主意也不错,”他说,“看你能不能睡一觉起来就把它忘掉。星期四见。

看在上帝的分上,到时候试着精神点,好吗?

“是的,”她说,“我会的。”

在卧室里,她紧张而迅速地脱衣服,完全不像平时那样动作慢吞吞、犹豫不决。她穿上睡衣,摘下发网,飞快地梳干枯的杂色头发。

然后她从抽屉里拿出那两个小瓶,把它们拿进浴室。她已感觉不到那种撕裂般的痛苦,眨眼间她就激动起来,就像马上要收到意料之中的礼物。

她打开瓶塞,在杯子里倒满水,站在镜前,指间拈着一片药。突然她对镜中人优雅地躬身,将杯子向对方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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